我市民族方面基本情况
长沙是一座具有三千多年历史的楚汉名城,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,也是湖南政治、经济、科技、信息、文化和金融中心,全市辖五区三县及一个县级市,面积1.18万平方公里,人口630万人。长沙市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的城市,现有少数民族7.25万人,53个族别。其中人口较多的民族有土家族、苗族、回族、侗族、瑶族、满族和壮族。外地来长从事经商、旅游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平均每年在5万人左右,全省驻长大专院校中有少数民族学生约4万余人。有一个民族聚居村——开福区捞刀河镇汉回村,一所汉回小学;有一个民俗文化村;有大小清真企业200余家,其中有清真冷库一处、清真牛肉屠宰点两处、清真副食品店一处;有回民公墓两处和一座清真寺。长沙市民族宗教局是市政府职能部门,各区县都建立了相应的机构。近年来,我市根据城市民族工作新形势和我市民族工作的特点,围绕“共同团结奋斗,共同繁荣发展”的主题,始终坚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,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,主动积极协调好民族关系,为省会的民族团结、经济繁荣、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。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暨全国第四次民族团结表彰会上,中共长沙市委获得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