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处基本职能:
承担本系统普法工作,负责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进行法制方面的教育培训,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搞好民族、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;研究起草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;办理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,指导督促规范性文件“三统一"制度在本局的实施;配合办理部分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相关事务;指导、承办有关全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;组织指导、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政策的贯彻执行;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督查工作,重点做好执法案件督办和执法案卷评查,并为区、县(市)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具体指导;为我市民族宗教界提供法律咨询、维权援助等方面的法律服务;规范我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登记、管理工作,研究提出我市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的管理办法;对涉及民族宗教、民间信仰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调研并及时提出工作对策和政策建议。